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严肃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林甸县花园镇永久村违规发放救助救灾款问题。2017年1月,永久村把3.92万元救助救灾款平均发放给村民,超出了上级规定的人员范围。原村党支部书记刘万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林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套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财政经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林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采取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列修车费和修路工程款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财政经费123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兼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宝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3、肇州县丰乐镇生活村联队长王树清违反程序申报贫困户问题。2015年12月,王树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贫困户识别宣传,只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确定了11个初选贫困户并上报。王树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杜尔伯特县烟筒屯镇土城子村违规处置帮扶物资问题。2013年7月,土城子村把帮扶物资100吨水泥未入村账赊销给他人。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同区祝三乡大青山村会计齐玉波私自出借他人救助金问题。2013年8月,齐玉波把其保管的低保户付某的救助金卡和身份证在未经付某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借宋某并开具虚假证明,宋某从付某救助金卡中取款2000元用于个人支出。齐玉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盯扶贫领域,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职责定位,把扶贫领域问题作为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