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庆卫发〔2018〕125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1月7-18日,大庆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组成联合评价组,对全市五区四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对评价得分和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月23-27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459-5081876。
附件:2018年度大庆市基本公卫绩效评价评分汇总表


大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